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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7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3-06-14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7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严秋萍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提案》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对我省污水治理工作现状给予了客观透彻的分析,指出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经商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全省污水处理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自2018年启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作以来,我厅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作,并按照省长江办印发的《浙江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浙长江办〔2022〕9号)文件要求,到2022年底已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全覆盖,累计已完成28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作。2022年11月15日,为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以下简称《省标》)落地实施,切实巩固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成果,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水平的通知》(浙环函〔2022〕306号),要求已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执法监测和动监测超标预警处置工作,巩固改造改造成效。 (二)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源头管控。我厅与2019年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污水处理厂源头管控的意见》(浙建城﹝2019﹞59号),实施源头限排,要求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业制造等工业企业,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各类工业集聚区(园区)需加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企业污水排放处理需求,截至目前取得初步成效。 (三)积极创建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培育支持“国家绿色工业园区”“浙江省节水标杆园区”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成功创建2022年度工信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引导园区内企业开展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改造,宣传该园区特色节水经验做法。截至2022年底,该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单位增加值用水量46.1m3/万元,同比下降16.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利用非常规水1292万立方米,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23家、节水标杆单位3家。 (四)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截至2022年底,全省20170个行政村共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8411个,覆盖率按照国家标准(每个行政村接户率60%以上)已达89.2%,按照浙江省标准(每个行政村接户率70%以上)已达84.46%,在全国各省(自治区)中位居首位,实现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出水水质达标率达82.8%,14个县(市、区)获评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2018-2022年,共安排省级奖补资金6.3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改造运维,助力各地不断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制机制。 诚如您提案所言,虽然我省污水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心中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不少的差距,特别是在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持续加强污水处理厂源头管控。一方面切实加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监管,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督促相关工业企业等排水户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管通过开展监督性监测、实施在线监控和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于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持续推进工业节水和企业清洁生产效能。进一步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推动节水技术改造、开展水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推进园区、企业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同时引导增量企业高起点打造更清洁的生产方式,支持存量企业持续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清洁生产领先水平。2023年全省计划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200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700家。 (三)努力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落实各项规划要求,大力推进再生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努力提升我省污水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同时,以宁波市等6个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国家试点为契机,先试先行,构建政府助力市场发力的政策机制,推进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探索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构建一套再生水利用配置效果好、能持续、可推广的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形成再生水利用配置“浙江经验”,为我省及全国其他地区提高再生水利用配置水平提供经验借鉴,促进节水减排和污水资源化利用。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和对我省污水治理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孔炜, 联系电话:0571-81050824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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